2014年9月9日星期二

魔幻的现实 ---世界人权日围观记

一、对世界人权日的认知过程

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因为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17A(III)号决议并颁布了《世界人权宣言》 http://is.gd/it4Dd。

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人权日,是因为阅读台湾现代史,了解到台湾现代史上的重要事件:“美丽岛事件”就发生在世界人权日当天。当高雄民众上街宣示对基本人权的捍卫,国民党的抓捕开始。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是在2008年世界人权日前夕,当时喜欢上天益网(即最早的燕南,现在的爱思想),在天益社区有人贴出了“08宪章”的文本,我阅读后觉得它说的挺有道理,符合我对未来理想中国的看法。

可能是因为从小所受“大一统”思想的灌输,渐渐失去独立地思考能力所致,虽不明白但内心就是反对文本中对中华联邦的提法,觉得这一说法莫名其妙。(后来专门看了一些相关书籍,想法有所改变)。几乎同时得知宪章起草者刘晓波先生因为组织和发动签名被抓,很同情他的遭遇,但是由于内心恐惧,没有立即签名支持。在学校想了一天,考虑签名可能带来的后果:被学校警告、开除学籍甚至可能判刑(当时还不知道有“喝茶”一说),觉得值得为此事承担一定的风险,现在不签,将来会后悔。就按公布的接受签名邮箱发了一封签名邮件(张贾龙 学生 贵州),然后在网上等待公布的签名名单,半个月过去,仍没有找到我的签名,开始找寻其中原因,发现我的签名邮件被退回,被退回的邮件现在仍保留在邮箱中,这也算是对魔幻现实的一种证据。这事后来就不了了之,没再继续关注。

09年圣诞节,刘晓波先生在北京被判11年,我之前没想到会被判这么重,虽然知道此判决不公平,但人微言轻,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无可奈何。

10月10日一早来到公司,如去年一样读了一遍《世界人权宣言》。在维基百科中看到:“1998年10月5日中国在联合国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多次宣布将实施公约,但由于《公约》与其现行法律有诸多冲突之处(比如关于死刑的使用范围,公约规定只有“最严重犯罪”才可以判处死刑其中要排除财产犯罪、经济犯罪和政治犯罪,“但根据中国1997年刑法,一共规定了68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半数与政治、经济犯罪有关)国务院至今未提出报告,当然全国人大也就无法批准该公约《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最具争议性。该条虽然没有直接表明禁止死刑,但第三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迄今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新加坡、台湾以及美国的某些州,死刑依然是一种刑罚。”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10月10日也是诺贝尔和平奖颁奖的日子,而且得奖人还是中国人刘晓波。我开始莫名激动,无法安心工作,就开始在网上寻找可以玩的地方。一开始准备去美国大使馆,因为美国大使馆的人说今天向中国民众开放参观,我觉得这一机会很难得,咨询了一位在美使馆工作的推友,他说今天人比较多,建议别来,遂止。

上新浪微博闲逛,看到吴虹飞说:“今天14:00-18:30,她将纠集中央音乐学院的 @A 陈小龙 @歌手黄伟 @青蛙乐队 @马条一个小提琴手,到东方新天地的地下通道,连接王府井地铁的那一条那里唱歌,欢迎大家加入,望风。我们带着帽子去收钱的。如果情况不对我们就会转战,看普天之大,哪里容得下一把吉他?”

吴虹飞不仅是歌手,也是记者,和我算是同行,今年本来有两次机会可以听她的演唱会,都因种种原因未成功。我觉得这次活动有意思,决定前去围观。

二、围观经过

在食堂吃完午饭,12点30从公司出门,在路上的时候觉得去围观唱歌时间还早,决定先坐地铁到军博,去玉源潭南路9号院(刘霞家所在小区)看看,从军博地铁站出来不远,就看到路旁的公告栏贴有一通知: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外景施工改造,12月10号暂停对外开放一天。在中华世纪坛旁看见停有两辆警车,有一位警察(不是交警)在“执勤”。

来到小区,发现小区的大门两侧仍在施工,小区大门对面的人行道上,工人正在安装蓝色施工隔离板。小区大门旁边的泓灏阁茶馆大门关闭,门上贴有暂停营业的标记。据认识的纽约时报记者杜斌说,此茶馆是刘霞女士平时见外媒记者和好友的地方。茶馆附近还有五六位带红袖章的中老年人聚在一起聊天。

小区大门站着几位保安,没有证件不让进入大门,大门立有一块“禁止采访”的标牌。在茶馆门口,有一身着制服的警察上来问我干嘛?别在此逗留。我说来茶馆喝茶,今天它怎么关门了?他说不知道。天气很冷,风也大,听警察的劝告不逗留,返回地铁去围观演唱会。

刚下地铁站,就捡到五毛钱,说明运气还不错,没有白来。到达王府井地铁站,已两点,我对路不熟,恰好这时看见一位一起吃过饭的青年学者从地铁出来,上前询问,发现他也来围观,我就跟着他一起前往围观场地。

开始我俩走错路了,后来终于找到约定的唱歌地点,但没有见到吴虹飞等人。我俩决定一起等,顺便我向他请教了许多政治学方面的问题,受益良多。

不一会,有三人拿着乐器走过来了,我上前询问,发现他们是吴虹飞的朋友,他们说吴虹飞被堵在路上了,让我们等等,一会就过来。其中的两人一人弹奏吉他,一人拉着小提琴,开始试音。

小提琴拉了没几分钟,有一位保安过来了,我还以为他要制止,他说:很好听,他过来听听,如果上面不要求,他不会主动赶人走。我第一次现场听人拉小提琴,而且其中还有一首邓丽君的曲子,沉醉其中。

但不一会,来了十多名警察,其中有一位三级警监在指挥,我看一位中层警察的手里拿着智能手机,他不停地看,我估计可能在看微博,这事最初是在新浪微博上公布的。警察让他们两人停止演奏,并把乐器收起,所有人包括乐手和围观群众都不许离开,其实这时是可以悄悄离开的,和我同去的学者,就在此时离开了。

我心想此事不大,加上对北京公安的执法过程有些好奇,决定按警察说的做。当时在现场围观的人不多,我和另一位来拍视频的土豆网编导被一起带走。

坐上警车来到东方广场派出所,一开始警察态度不太好,要查身份证。我不同意,我反问他:凭什么要查身份证?根据法律,我不是犯罪嫌疑人,也没在紧急场合,有权拒绝。其他人看我的态度,比较强硬,也不愿意把身份证给他。后来他态度温和下来,我们就比较配合他的核查工作。这是在推特上学的法律常识,不随意接受警察查身份证件。

警察拿着我们的身份证件去打印个人资料,我们一起被带来的7个人就坐在派出所会议室里聊天,有人把消息发到新浪微博上,我可以发推的手机没电了,就把消息用短信的方式发给张瑞和艾米,请她们如果方便的话,帮忙发到推上。这个过程有一个警察在旁边坐着,观察我们的举动,后来才知道它主要看我们是否彼此认识。

等警察把每个人的身份资料打印出来,这时此次活动的关键人物吴虹飞和他的朋友、助手共三个人也被带到派出所会议上。她给大家介绍她的朋友和此事经过。

小插曲:美丽的爱情故事

在会议室,吴虹飞述说起这次卖唱活动的原因和经过:“今天是世界人权日。警察早就在那蹲守了。小龙(音乐学院博士,我唯一认识的不傻的博士)没唱几个就被带走。我却没打开琴盒子就被带走了。我被警察带到东方广场派出所,我只有一个诉求,我有三张唱片,十本书,现在我想和男朋友有一个孩子。我能生男孩!真的,我是少数民族可以生两个!警察非说我扰乱公共场合。我还是路过打酱油。我说我怕你怎么样我呢。我怕被威胁。非说我违法…卖唱违法…天朝啊…你让我怎么爱你?我只想为了爱情去卖唱。我对警察说,我会为了爱情继续卖唱。直到地老天荒。”


之后每个人被叫去做笔录,我们比较配合,没有和警察发生冲突。警察态度也还好,在会议室,在我们的要求下,给我们倒了几杯水、给要烟的人还给了一根烟,对我们之间的聊天也没有进行干涉。

警察把我叫到副所长的办公室,他一进门就叫我兄弟,我就知道这没什么事。他问了我和其他人以前是否认识?这个问题,所有人都被问了。他发现我们之前都不认识,是他创造了条件,让我们在派出所认识,并且聊得还很投机。

三个小时后,他们发现我们毫无危险性,把我们都放走了。 从派出所出来发现,推友天天、艾米、张瑞、石靖、殷雨声已在外等候多时。这是我第一次围观卖唱,据说冬天她还要搞三次这样的活动,希望她一切顺利,如果有空我会去围观的。


                                              2010年12月写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