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第277期 《财经》记者 张贾龙
2010年11月10日,五岁幼儿的父亲、北京人赵连海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法院认定,赵连海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赵连海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无罪。其子是结石宝宝之一。
1972年5月出生的赵连海,曾在电视台、广告公司、《中国质量报》等多处工作。2008年9月毒奶粉事件曝光,众多婴儿包括赵连海之子被发现患有肾结石,经检查发现致病原因是食用含有化工原料三聚氰胺的奶粉,由此引起整个社会的震惊和公众对食品安全尤其是国内乳制品安全的担忧。
赵连海拒绝接受既定的赔偿方案,转而寻求民事诉讼。他发起成立毒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结石宝宝之家”,联络公布了数百名受害者及家属资料,希望受害者家长们能守望相助,共同维权。
据其陈述,2009年1月2日下午,众多家长经商议后在北京丰台区一家停业的酒店中与媒体记者见面。见面会虽经干扰仍如期进行,但当天赵连海被困在大兴未能前往。
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院,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受审。七位受害者家长代表前往法院旁听未果,法庭外,他们接受了媒体的采访,现场记者还拍摄了赵连海等家长代表手中有“还孩子健康”“要求司法公正”等字样的A4纸。
随后三鹿集团因破产资产被拍卖,结石宝宝家长们向各地法院提起了多起诉讼,基本未获法院受理。
在司法救济的困境下,2009年6月,赵连海与三名家长代表向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石家庄市中院、河北省高院递交受害家庭致全国各级法院系统的公开信,期望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三聚氰胺民事诉讼案件。
同年8月4日,安徽上访女青年李蕊蕊赴京上访时,遭地方政府驻京办截访人员扣押,并被看守人员强奸。赵连海得知此事后,协助受害人及事件其他证人向北京警方报案。此案已于2010年5月14日在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宣判,强奸犯获刑八年,受害者李获得2300.9元赔偿。
接踵而来的是,2009年11月13日,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当年12月17日,大兴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3月30日,大兴区法院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此案,赵连海家人未能进入法庭旁听。
此后该案久拖未判,赵连海的辩护律师于2010年10月29日向大兴区法院发出律师催告函,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此案最迟应当于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案件审理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涉嫌超期羁押。
2010年11月10日,在迟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为赵连海作了无罪辩护。
代理律师李方平认为,赵连海的活动是毒奶粉受害者正常的维权活动,不存在任何流氓动机,而且其行为方式和手段根本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依法宣告赵连海无罪。
另一名代理律师彭剑则称检方指控赵连海的活动,均在警方严密监控下进行。若检方指控成立,则警方相关人员行为构成渎职。
大兴区法院最后认为赵连海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缺乏证据支持,且与法院确认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符,未予采纳。法官李秀芹量刑的事实依据,包括“赵连海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及河北省石家庄市,采取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以及“赵连海利用社会热点问题,以报案为名,煽动纠集多人在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聚集起哄闹事,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一审宣判当天,李方平律师即表示判决量刑过重。据其描述,法院宣判之后,赵连海当庭脱下囚衣,以示抗议。
而同一天,法庭外,赵连海五岁零一个月的儿子,在冬日寒风中手持标语:“爸爸回家”“我爱爸爸”。
11月18日,代理律师就此案正式上诉。
无独有偶,此前2010年2月5日,广东省潮州市中院以敲诈勒索罪二审判决另一名结石宝宝父亲郭利有期徒刑五年。近日,郭利案出现转机,广东省高院指令潮州市中院对此案再审。
郭利案转机能否出现在赵连海身上,目前仍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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